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2号楼会议厅灯光音响项目邀请比价公告
我院近期拟将2号楼会议厅灯光音响进行升级改造。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该项目邀请比价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包含2号楼会议厅灯光音响(面光灯、全彩灯、光束灯、控台、信号放大器、音箱、功放、话筒、点唱机等,详情见附件)。
2.满足我院比价控制要求:整体预算不超过15万元。
3.本次中标原则: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
二、报价要求
按照报价单格式(包含施工费用、含税)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灯光音响设施设备销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商务条款
1.采购人有权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在审核时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至开标截止前投标人信用证明(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
3.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安装,调式,搬运,所有打孔,不锈钢支架,布电线费,高空费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费用,采购设备清单中未提及的管、线等辅助材料需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投标供应商应将辅助材料计入投标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4.货物验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人员或检测机构对本项目所涉货物及安装规范进行验收或抽检。涉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作为委托方,采购人作为抽检和送检过程的监督方,检测对象由纪检部门随机抽取。检测费用、验收小组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如货物未能通过检测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更换相应货物直至达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所投灯光音响设施设备质保期为3年(含3年)以上,若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承诺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未能解决故障,应在12小时内提供货物供采购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或替换全新货物。
7.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货物在运输、配送、卸货下车及安装、调试、维护等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等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报价结束中标后,供应商应在3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全部供货安装工作应在合同确定日起10天内完毕。
9.中标单位不得无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如影响到我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我院将上报有关机构,做恶意中标处理,加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10.以上条款均需响应、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投标商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整体资料装订后,将所用材料证明、设备质检报告、报价单、资格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资料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2.将上述资料装入档案袋并进行密封并需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公章及法人签字。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17:00前截止,有需要咨询和现场勘察的公司,联系张老师(工作日内9:00—17:00),电话:13870065811。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凤凰北大道999号1号楼1404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学员服务处。
4.12月24日上午10:00按要求组织开标(请带好所有响应文件)到我院4楼会议室开标。
5.未按公告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
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