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院党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15日,省社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研究审议《江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部署启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院党组书记兼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易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兰、李卫红参加,院领导吴锋刚,各处室、各专班、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统战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在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抓好学习教育与理论武装的深度融合,坚持逐章逐条学,在原原本本学《条例》上下功夫见实效;抓好问题导向与整改落实的有机结合,深入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抓好制度建设与长效机制的协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抓好学习教育与主责主业的互促共进,深化“同学习、同调研、同研讨、同实践”的“四同”模式,强化党外代表人士廉洁教育,不断提升共识教育的实效性。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尽快学起来、动起来;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突出特色优势,及时总结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提升对外宣传效果;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统筹推进与监督检查,确保学习教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明显实效。